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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表日期:2015-05-20 15:46:00 【字体: 】浏览次数:

镇 发〔2015〕17

(2015年5月15日)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苏南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4〕13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5号)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全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就我市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抢抓机遇,凝心聚力建设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重要意义。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苏的新使命,对破解苏南发展瓶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探索实现区域现代化的路径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镇江是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主体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跨越。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镇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区位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以推进镇江高新区创新发展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以产业高端化发展为主方向,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优化创新布局,围绕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统筹推进产业带和生态带,全力打造现代山水花园科技城市,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提供坚强保障,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探索道路、积累经验。

(三)推进思路。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方向,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战略定位,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带动全市发展加快从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建设镇江高新区,提升创新引领功能,立足“高”、突出“新”,改进考核评价,集聚创新资源,营造良好条件,不断提升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引领发展能力。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产业化方向,释放创新活力,激发创造能力,优化创业生态,形成“一区多园”创新发展格局,以点带面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聚焦创新一体化布局和产业特色发展,加快科技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强化协同联动,实现错位发展,提升整体效能,构建全市创新发展新优势。

(四)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镇江高新区创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万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高新技术企业超800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30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聚集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企业家,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品牌和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统筹布局,形成镇江创新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五)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型园区。着力提升镇江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高新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重点建设“一区多园”。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支持镇江高新区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船舶及海工关键配套战略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镇江知识城、镇江科技创新一条街、船舶与海工配套协同创新基地、中德清洁水创新中心产业化基地等创新核心区建设。加快形成“多园”创新发展格局,重点推进高性能材料科技产业园、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园、中瑞生态产业园、镇江科技新城、镇江高校园区、路面新材料和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高端装备和生物技术科技产业园、高性能铝材料产业园、中小企业信息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科技服务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六)推动辐射带动区域创新发展。以加快镇江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为核心,统筹整合科技、人才、知识、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向示范区集聚,形成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创新要素在园区之间、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着力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辐射带动区域建设一批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的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平台,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支持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创新型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建设,大力促进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流动,不断激发基层创新驱动发展活力。

三、特色发展,聚焦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

(七)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千方百计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大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巩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成果,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着力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创新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鼓励支持联合承担国家科技专项、重点研发、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提升企业持续创新基础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八)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完善创新型企业抚育机制,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培育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突出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加速集聚创新资源,大幅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培育上市企业,为拟上市科技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诚信规范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步伐,做大做强镇江科技企业上市板块。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面广量大的中小科技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行业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外资企业强化属地研发创新,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成为创新型企业集群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加快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顺应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趋势,大力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以产业高端化发展为主方向,突出“高轻优强绿”,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前瞻性部署高性能合金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机器人、3D打印、移动互联、北斗导航等产业;主导性发展航空航天、船舶及海工配套、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竞争性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文化创意、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形成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产业发展态势。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升级。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制造、网络制造和绿色制造,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精神,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按照“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营规范化”要求,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完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加快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鼓励支持各地特别是镇江高新区探索建设虚拟孵化、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打造创业者的栖息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产业特色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服务载体和平台,提升科技公共服务能力,支持镇江高新区、镇江科技新城等创建科技服务示范区。强化技术经纪人、科技镇长团、乡镇科技助理、企业科技专员队伍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各县区、乡镇的多层级、网格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十一)推进全方位产学研合作。深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探索委托开发、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多种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充分发挥高性能合金、航空材料和部件、电力电器、农业机械、特种船舶和海洋工程配套等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整合创新链上下游资源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标准研制,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持驻镇高校院所整合科研资源,加快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高技术船舶等省科教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名城名校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在镇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鼓励创新服务模式,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江苏省镇江航空产业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等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集聚科教资源,错位发展,围绕航空配套、船舶与海工关键配套、智能电气等产业建设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

(十二)统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面向国际前沿和镇江战略发展需求,强化顶层设计,部署建设一批特色明显、支持作用强、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江苏省船舶动力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医疗诊断设备及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国家食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点等重大科技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抢占产业制高点。围绕新材料、船舶海工、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新型产业研发组织,发挥江苏省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流体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所等的作用,提高项目研发组织程度及技术创新效率,加快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南京大学镇江高新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丹阳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扬中智能电气研究院、江苏大学镇江工程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镇江高新区建设江苏船舶海工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江苏海洋工程装备应用技术研究院、江苏清洁水应用技术研究院、镇江现代物流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基础设施。

(十三)推进企业创新国际化。坚持以全球的眼光和开放的视野全面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做优国际科技合作特色,全面提升吸纳配置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开展联合研发、国际标准制订、专利交叉许可等国际合作,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并购或兼并重组,增强国际竞争力。主动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体系,支持企业到境外申请注册知识产权。积极承接上海自贸区开放合作溢出效应,鼓励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到我市设立或联合共建研发中心等国际化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中乌船舶与海洋工程跨国技术转移中心、中瑞创新中心和镇江综合保税区建设。

四、深化改革,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新路

(十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和创新活动评价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创新管理机制。支持镇江高新区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健全与市场配置资源相适应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按照创新一体化的导向,打破行政边界等一切束缚创新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市场集聚创新要素、配置创新资源的新机制,促进人才、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各类科技创新要素按经济发展规律自由流动,不断拓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广度和深度。

(十五)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率先落实好国家向全国推广的中关村6条政策,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镇江高新区要率先推广实施国家先行先试的4条政策。鼓励各地尤其是镇江高新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将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的改革举措和做法向全市推广,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十六)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对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市“331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重视“本土化”人才培养使用,注重培养即懂科技又懂市场的科技企业家队伍,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人才资金资助方式,由无偿“补”改为“补”、“投”结合,实行资助资金审批与管理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股权激励力度,积极落实股权激励和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试点,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打造高层次人才信息互通、学习培训、人力资源、金融支持、科技服务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健全配套保障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社保、医疗、交通、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出入境等综合优质服务。招才引智享受招商引资出国审批政策。

(十七)深化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加快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工作,市本级及各辖市区要建立相应配套资金,3到5年内达到710亿元规模。放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天使投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均要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促进天使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支公司等新型金融专营机构,不断创新科技风险补偿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大力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在示范区聚集和发展,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镇江高新区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十八)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机制。加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专利、标准化和名牌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全面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培育技术交易市场,完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资产化、资本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的资助力度和产业化成效明显的专利的奖励力度。支持镇江科技新城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引进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支持镇江高新区建设专利运营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创建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维护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

五、强化保障,优化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环境

(十九)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进工作机制和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凝聚全市上下各方智慧和力量,合力推进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服务机构,研究编制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和工作任务。镇江高新区及各地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专职工作推进机构,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十)加大扶持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尤其是镇江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设立镇江市亿元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建立运作机制,强化对示范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载体等的支持。统筹市有关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支持我市示范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发展。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抓住国家、省科技体制改革机遇,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升技术创新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二十一)建立创新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突出集聚创新要素、增加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孵化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考核奖惩、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镇江高新区每年新增财力应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根据示范区建设成效,市级财政给予高新区及各园区一定的奖励补助,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深化镇江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赋予高新区市级经济、社会等行政管理权限。

(二十二)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文化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业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附件: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布局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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