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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09-09-09 18:23:00 【字体: 】浏览次数:
各辖市(区)科技局,镇江新区经科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欢迎检查监督。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试行。
                                 2004年8月4日

抄送:省科技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65bet游戏网站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行政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进一步推进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良好的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机关行风建设,改革部门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机关施政行为,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以“公正、规范、高效、廉洁”为基本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服务措施,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工作运作规范、高效、公正、廉洁。
   (二)公开公正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各项行政职能及服务项目、措施等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内容真实、可行、可信,办理各种事项公开、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快速准确,讲究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利于监督原则。内容简洁实用,程序规范,利于基层、企业和群众监督,坚持阳光行政,让群众满意。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科技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包括:
   1、行政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法;
   2、科技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
   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
   4、科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
   5、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领域、条件、材料、时间、要求、结果等;
   6、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申报条件、评比方法、结果等;
   7、科技成果鉴定的条件、程序、要求、结果等;
   8、科技进步目标管理和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程序、要求、结果等;
   9、市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结果等;
   10、工作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程序及投诉电话;
   11、其它与科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
   (二)对局机关公开的主要内容
   机关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公开。包括:
   1、干部交流、考核、任免、奖惩情况等;
   2、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4、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5、干部职工福利落实情况;
   6、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局机关内设机构、联系电话、行政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将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法规、政策文件和各类计划申报程序、内容、方法等,通过镇江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以市新闻媒体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科技政策、科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承诺等,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
   (四)定期举行现场咨询活动,及时答复群众质询和征求群众意见。
   (五)对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采取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干部述职、公示、通报、机关局域网上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奖惩等。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大力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使广大基层企业和科技人员了解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有关事项。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实行开门纳谏,广泛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明办事纪律;三是设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考核奖惩。局机关将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及社会反映情况实行综合考核奖惩。
   六、监督与投诉
   1、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实施方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3、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对政务公开的投诉。当事人或知情人若发现本局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可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4421063,4405690。电子信箱:
zsf@zj.jsinfo.gov.cn
   4、在收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的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的当事人或知情人。
   七、本办法由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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